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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鲁甸交警查获两辆“百吨王”!
8月25日凌晨,昭通鲁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路查时查获两辆“百吨王”货车,车货总重均超过100吨,令人震惊。
25日凌晨0时9分许,两辆货车一前一后装载矿石由鲁甸县小寨镇往昭通方向行驶,途经鲁甸县文屏镇西门丫口时,由于爬坡行驶缓慢,发动机发出巨大轰鸣声,交警大队文屏中队执勤人员发现端倪,经过详细检查,查获了两起严重超载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称重查实,这两辆货车核载31吨,实际车货总重量分别为101吨和105吨,超载200%以上,成了名副其实的“百吨王”、公路“第一杀手”。执勤民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驾驶人田某某和王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的行政处罚,并按规定移交运政和路政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据了解,这是鲁甸交管部门第一次查获“百吨王”这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严厉打击震慑了“公路杀手”的嚣张气焰。
据介绍,为进一步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8月以来,鲁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毫不松懈,严格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措施,不分昼夜、严密布控、不漏死角,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货车超限超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请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将自身和他人生命置于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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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甸县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 田燕
原标题:《昭通鲁甸交警查获两辆“百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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